Real Estate Transaction Tax

房地合一稅試算

自動判斷適用 1.0 或 2.0 版本,含自用住宅400萬免稅額、重購退稅。

快速答案

一句話:這是房地合一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線上試算工具。輸入取得與出售的年月、成交售價與取得成本,工具會自動判斷適用 1.0 或 2.0 版本、依持有年限套用對應稅率(境內個人 45%/35%/30%/20%/15%),並可加計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與重購退稅估算。
結果為概算,實際稅額以申報並經國稅局核定為準。本工具不上傳您的資料,計算在瀏覽器端完成。

輸入資料
基本資料
版本判斷中…
持有年限
適用稅率
交易金額
萬元
萬元
可扣除費用
萬元
萬元
自用住宅優惠
試算結果
估算應繳房地合一稅
請填入完整資料
課稅所得
適用稅率
獲利金額
元(含費用)
成交售價
取得成本
相關費用
土地漲價總數額(已繳土地增值稅)
課稅所得
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
適用稅率
估算應繳稅額
⚠️ 本試算依財政部公告公式估算,費用3%概算為簡化處理,實際可扣費用依憑證為準。課稅所得為負數時不需繳稅。實際稅額以申報為準,建議諮詢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房地合一稅率速查表
1.0版(105/1/1–110/6/30取得)
持有期間個人境內境外/法人
≤2年45%45% / 35%
2–5年35%35% / 35%
5–10年20%20% / 20%
>10年15%15% / 20%
自用6年+10%*
2.0版(110/7/1後取得)
持有期間個人境內境外/法人
≤2年45%45% / 20%
2–3年35%35% / 20%
3–5年30%30% / 20%
5–10年20%20% / 20%
>10年15%15% / 20%
自用6年+10%*
* 自用住宅:課稅所得400萬以內免稅,超過部分按10%課徵。境外個人無論年限均45%。法人統一20%。

房地合一稅太高?有其他選擇。

售後回租(過戶給投資方+簽租約續住+可依約買回)不觸發房地合一稅,同樣可快速取得資金、繼續住原屋;是否適合依個案評估。

名詞解釋

房地合一稅 — 2016 年起,房屋與土地合併按交易所得課徵的所得稅,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
持有期間 — 自取得至移轉的時間,越短稅率越高(境內個人 2 年內 45%、逐級遞減至 10 年以上 15%)。
自住房地優惠 — 符合自住條件(設籍滿 6 年等),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 10%。
重購退稅(房地合一) — 出售自住房地後重購自住,符合條件可按比例退稅或抵稅。

常見問題

房地合一稅怎麼算?

課稅所得 =(成交售價 − 取得成本 − 相關費用 − 已繳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再乘以依持有年限適用的稅率。相關費用可以憑證核實,或以成交售價 3% 概算(有上限)。境內個人持有 2 年內為 45%、逾 2 至 5 年 35%(2.0 版逾 2 至 3 年 35%、逾 3 至 5 年 30%)、逾 5 至 10 年 20%、逾 10 年 15%。實際稅額以申報並經國稅局核定為準。

房地合一稅 1.0 和 2.0 版怎麼區分?

以「取得(購入)時間」判斷: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取得的房地適用 1.0 版;110 年 7 月 1 日之後取得則適用 2.0 版。依本工具速查表,境內個人在 1.0 版下持有 2 至 5 年適用 35%;2.0 版則把中間級距細分為持有 2 至 3 年 35%、3 至 5 年 30%,並將境內法人改按與個人相同的持有年限級距課稅。實際適用版本與稅率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自用住宅有優惠嗎?

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者,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按 10% 課徵。自用條件包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該地設籍,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交易前 6 年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每 10 年僅能適用一次。是否符合條件與可享優惠金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出售後重購自用住宅可以退稅嗎?

出售自用住宅後 2 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符合條件可申請重購退稅或抵稅:小換大(新屋成交價 ≥ 舊屋成交價)可全額退稅,大換小則按比例退稅。申請資格與退稅金額依相關規定,並以國稅局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