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都與「你有沒有房」無關,而與「銀行看不看得懂你的債務結構」有關。
民間貸款轉不了銀行,多數卡在三個關卡:一、房子謄本上還留著民間抵押權設定,銀行無法評估這筆私人債務的金額與風險,因此多要求先塗銷;二、塗銷後多數銀行實務上要求滿一年才願重新承作;三、即使前兩關過了,仍要通過聯徵紀錄、負債比與收入證明的審核。 三關都與「你有沒有房」無關,而與「銀行看不看得懂你的債務結構」有關。實際能否轉貸、條件如何,依個案財務狀況、不動產與擔保條件及市場情況而定,最終核貸由金融機構決定。
「民間設定」指房屋抵押權登記的對象不是銀行,而是代書事務所、融資公司或個人。判斷方法很直接: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看「抵押權人」欄位——不是銀行名稱,就是民間設定。
銀行為什麼在意?因為私人抵押權背後的債務金額、利率、還款條件,銀行無從查證。一筆看不見底的債務掛在擔保品上,銀行會將這個物件視為流動性差、風險偏高,多數因此拒絕承作或大幅降低成數,並要求先塗銷原設定。
一般而言,民間設定又分兩種,銀行的接受度不同(以下為市場實務敘述,非法定分類):
多數銀行在實務上要求:民間(私人)設定塗銷滿一年後,才願意重新評估承作。塗銷未滿一年的案件,通常被列為較高風險,除非申請人的還款能力與財務結構特別穩健,才可能有例外。
⚠️ 這一點必須說清楚:這是各家銀行的內部規範與市場實務慣例,不是法律明文規定。 你在網路上看到「法規規定要一年」的說法並不精確;實際門檻依各行政策與個案而定。
這一關也帶出一個現實的順序問題:要塗銷,得先還清民間債務;要還清,多數人得先有一筆資金。這正是許多人卡住的地方——不是不想轉,是轉的前一步就過不去。
塗銷完成、時間也到了,銀行仍要看三件事:
聯徵紀錄(JCIC):短期內向多家銀行送件,會留下多筆查詢紀錄並影響評分。實務建議是,被婉拒或剛清償大額負債後,間隔約 3 至 6 個月讓聯徵資料更新再送件,而不是一家接一家連續申請。
負債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函釋中載明,債務人在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歸戶後總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俗稱 DBR 22 倍,該函發布於民國 97 年 1 月 7 日,並列有得排除適用的貸款類型)。請注意原文用語是「不宜」而非「不得」。
這一條與「民間轉銀行」的關聯在於:若你打算用銀行信貸清償民間債務,會受這個天花板限制;若是以房屋擔保(房貸)方式處理,則不計入無擔保債務,改看收支比。台灣公股銀行另有「收支比」門檻(每月收入 ÷ 每月支出,含各項貸款月付金),常見標準為 200%,部分銀行近年就自用住宅調降至 180%。
附帶提醒:網路上大量流傳的「DSR 上限 40%/50%」多數是香港按揭制度的說法,並非台灣現行公開指標,兩者不要混用。
收入證明:自營業者、自由工作者、以現金收款的行業,常因缺少薪轉紀錄、扣繳憑單或完整報稅資料,讓銀行難以佐證還款能力。有專家指出,銀行實際看重的是金流穩定度,而非帳面年收入數字——年收入破百萬卻因金流不穩被婉拒的情況並不罕見。
這是最多人不解的一題。整理市場上常見的實際原因(依個案而異):
民間借款習慣用「月息幾分」計價,銀行用年息,兩者不能直接對比——這是最常見的誤讀。
| 民間計價 | 換算月利率 | 年化利率 |
|---|---|---|
| 月息 1 分 | 1% | 約 12% |
| 月息 1.33 分 | 1.33% | 約 16%(踩民法約定利率上限) |
| 月息 2 分 | 2% | 約 24% |
法定上限(明文規定):民法第 205 條自民國 110 年(2021 年)7 月 20 日起修正,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 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原上限為 20%)。換句話說,月息超過約 1.33 分,超出的部分即踩到民法上限。
而銀行房貸年息一般落在約 2%–3% 的區間(隨央行政策與個案條件變動)。因此市場上常見的「民間年息 12–24% 轉為銀行年息 2–3%」是市場區間的對比敘述,不是任何人都能達成的結果承諾,實際條件依個案評估。
任何方案都有代價,這條路的限制如下:
我們做的:協助整理真實的財務資料,以金融機構理解的方式完整呈現;評估你目前的謄本狀態、負債結構與時間點,判斷「現在送」還是「先處理某一關再送」比較合理;協助媒合適合的金融機構管道。
我們不做的:我們非銀行、非金融機構、亦非放貸方,不提供資金、不承諾核貸結果。核貸與否、條件如何,由金融機構決定。
可以,但通常必須先塗銷房屋上的民間(私人)抵押權設定,銀行才願意承作。能否核准仍依個案條件與金融機構評估而定。
因為銀行無法查證這筆私人債務的真實金額與風險,會將物件視為流動性差、風險偏高,多要求先塗銷原設定。
多數銀行實務上要求塗銷滿一年後才願重新承作,未滿一年通常被列為較高風險。這是銀行內規與實務慣例,非法律規定,實際依各行政策而定。
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查看「抵押權人」欄位——若不是銀行,而是代書事務所、個人或融資公司,即屬民間設定。
一般而言,融資公司設定的利率介於銀行與私人之間,並會在聯徵留下非金融機構相關紀錄;私人或代書設定利率通常最高、銀行接受度最低,聯徵不一定顯示但謄本查得到。
常見原因包括聯徵信用瑕疵、收入證明不足、短期內多家送件、既有負債月付壓力過高、物件有民間設定,以及金流不穩定。實際原因依個案而異。
金管會函釋指出,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歸戶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若以銀行信貸清償民間債務,會受此限制;若以房屋擔保方式處理則不計入無擔保債務,改看收支比。
月息 2 分即月利率 2%,年化約 24%。與銀行年息比較前,必須先完成年化換算。
民法第 205 條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 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換算約為月息 1.33 分。
市場區間的對比是民間年息約 12–24%、銀行房貸年息約 2–3%,但這是市場敘述而非承諾,實際依個案財務狀況、擔保條件與市場情況而定。
會。短期內多家送件會留下多筆查詢紀錄並影響評分,實務上建議間隔約 3 至 6 個月讓聯徵資料更新後再送件。
一般順序為:備妥清償資金 → 清償民間債務 → 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 → 由銀行重新設定承作。實際流程與所需文件依代書與金融機構作業而定。
LINE 加 → https://lin.ee/PHIfSoY
電話 → 02-2249-0517 / 0931-087-996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468 號
不申請不收費,面談不收費。
本文為一般資訊分享,非要約或個案承諾。貸款方案條件均依個案財務狀況、不動產與擔保條件及市場情況而定;本公司非金融機構,提供諮詢與媒合協助、非資金提供方,最終核貸由金融機構決定。申請前請詳閱契約條款,並衡量自身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