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地價稅怎麼算?關鍵看「累進起點地價」43,957,000 元。自用住宅用地適用 2‰ 優惠稅率;一般用地以申報地價總額對照累進起點,超過部分採六級累進(10‰–55‰)。本工具支援行政區・地段・地號查詢,輸入即可估算當年度應納稅額。
| 稅地種類 | 一般土地 | 自用住宅用地 | 工業用地等 | 公共設施保留地 |
|---|---|---|---|---|
| 課稅面積 (平方公尺) |
||||
| 課稅地價 (元) |
0 | 0 | 0 | 0 |
| 適用稅率 | 10‰至55‰ | 2‰ | 10‰ | 6‰ |
| 累進差額 (元)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預估稅額 (元) |
0 | 0 | 0 | 0 |
115-116年台北市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 43,957,000 元。一般用地依此基準分六個級距,稅率從 10‰ 累進至 55‰。
地價稅每年 11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11 月 30 日止。逾期未繳將加計滯納金,每逾 3 日按應納稅額加徵 1%;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即最多加徵 10 次、合計 10%;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建議提前試算確認金額以免超時。
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率為 2‰(一般最高 55‰ 的約 1/27)。須向台北市稅務局提出申請,每年 9 月 22 日以前申請、同年 11 月即可適用。申請條件:土地所有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在該址辦理戶籍登記,且實際居住使用。
步驟一:選擇行政區與地段,填入 8 碼地號,點「查詢申報地價」開啟官方頁面,查到每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後填回本工具。步驟二:填入課稅面積,按「稅額試算」即可同時試算一般用地(累進)、自用住宅(2‰)、工廠用地(10‰)、公共設施用地(6‰)的預估稅額。試算僅供參考,實際稅額以台北市稅務局核定為準。
先算課稅地價=每平方公尺申報地價 × 面積 × 持分。一般用地在累進起點地價以內乘 10‰,超過部分依倍數累進到 15‰~55‰,實務上用「課稅地價 × 稅率 − 累進差額」一次算出;自用住宅用地一律乘 2‰。例:台北市課稅地價 1,000 萬元(未超過累進起點),一般用地稅額 10 萬元,自用住宅 2 萬元。
依土地稅法第 16 條,累進起點地價以各直轄市、縣(市)土地 7 公畝的平均地價為準,不含工業、礦業、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原則上每兩年重新規定地價時調整。台北市 115-116 年累進起點地價為 43,957,000 元;地價越高、起點越高,同樣的課稅地價在台北市較不容易進入累進級距。
同時有桃園或新北的土地,要各自分開試算:桃園市可以用桃園地價稅試算輸入地號算稅額;新北市的稅率級距與自用住宅申請,整理在新北市地價稅試算教學。
公式:應納稅額=課稅地價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115-116 年台北市累進起點地價為 43,957,000 元。假設一筆台北市土地的課稅地價(申報地價 × 面積)為 20,000,000 元:
以上數字僅為示意;同一縣市名下多筆土地須合併計算,實際稅額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